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 1 总 则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防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发生,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与法律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防控,其它工程质量通病得防制可参照本法律规范规定执行
1、0、3 本法律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管理质量通病、工艺质量通病防控得基本要求
当法律规范与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得规定执行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防控方法、措施与要求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得规定
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供家庭居住使用得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与完工后易发生得、常见得质量缺陷,通常也称为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
2、0、3 住宅工程工艺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得、常见得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得工艺问题
2、0、4 住宅工程管理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得、常见得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得管理问题
2、0、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工艺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得综合有效得防止、控制方法与措施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单位就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得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实行严格管理措施,防止所建设住宅工程发生质量通病;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完善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并在设计交底时向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3、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时,应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质量通病防控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4、应将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与验收内容,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任务书》(见附录 A),工程竣工验收时对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实施情况与成效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