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甘宏业[20XX]52号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各办公室、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重要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是指各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1页共4页第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是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地方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1页共3页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