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隐患到期不整改和重复出现处理规定为加强安全、质量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过程中达到“三保”(保质、保量、保时)要求,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强制化隐患整改,严格标准,严肃要求,严明纪律,特制定本处理规定。一、对于文明生产检查出问题不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二、对于检查出的一般安全、质量隐患不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三、对于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的对段责任人处罚500元,相关部室不按时制定整改措施的处罚部长300元。四、如因原材料、配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未能按整改期限整改的,追查造成影响的责任,处罚责任者200元。五、因客观原因整改不了的或需延期整改的,需提前向安监科汇报原因,对不提前汇报的视为不整改,将追究责任,按第一、二、三条执行处罚。六、隐患整改必须达到合格,如验收不合格视为不整改,按第一、二、三条执行处罚。七、安监科、安瓦员、安检员对隐患跟踪检查、复查,对隐患整改督促、检查不到位的,将对其追查责任处罚50元。八、对于查出隐患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手段是通报、重罚、强制停止作业的办法。九、强制执行程序由安监科主管:1、发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各分管部门签字,写明停的原因及手段下发到段队一份,并在小班调度会上进行通报;第1页共9页2、通知单同时交安检室一份由当班安检员持单子去执行。3、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安监科通知解除强制停止作业。十、重复性安全、质量隐患,对责任人通报、重罚,强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黄牌警告,安全、质量问题不能重复发生三次,否则严肃处理(段长降为副职,考察三个月仍无改进预与解聘。)。十、本规定自20XX年4月30日执行,解释权归属新疆兴和煤矿。新疆兴和煤矿20XX-4-21第二篇: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处理规定范文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处理规定为了使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得到有效合理的解决,特制定本规定。1、生产车间员工对在线质检员提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必须积极采取措施。2、生产车间主管和工段长必须积极配合在线质检员的检测工作,对提出须改进的操作应立即执行。3、所有车间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技术科人员的检查工作。4、对于技术科人员提出的问题有疑义的可向技术科直接上级提出,并由相关上级仲裁解决。5、对于车间人员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和技术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的办法。6、对于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车间主管必须在相关报表上签字确认。考核办法:1、对于鲜明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在线质检员提出后,工段长没有积极配合解决,视具体情况直接提出处罚办法,由当班主管确认。2、对于车间主管没有积极配合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情况,由技术科提出处罚意见,报生产厂长确认。3、对于在线质检员提出的问题不切合实际的情况,由技术科提出处罚意见。第2页共9页第三篇:关于加强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的考核规定关于加强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的考核规定根据《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20XX年8月安全环保部下发),结合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办法:1、各车间、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2、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组织车间(或部门)有关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督促隐患整改按计划完成。3、各生产车间、机修车间、电仪车间、机动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物资部、质量管理部、消防保卫部根据《安全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每月20日交《安全隐患检查表》到安全环保部。不按规定范围检查给予车间主任(或部长)扣奖30元/次。4、不报《安全隐患检查表》到安全环保部的车间、部门,每次给予车间主任(或部长)扣奖30元、副主任(或副部长)扣奖20元、同时给予车间(或部门)扣奖50元。5、对于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按每处给予车间主任(或部长)扣奖30元、副主任(或副部长)扣奖20元、同时给予车间(或部门)扣奖50元。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3月12日第四篇:对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