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查工作调研与思考党的十八大把反腐败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加以部署,并严正指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案件查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查办大案要案,以案件查办的实际成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查办大案要案,提升查案执纪效能的体会和今后的工作方向,以供参考
一、克服“三种倾向”,牢固确立大案要案意识十八大过后,各地反腐败势头强劲,动作频频,彰显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当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查办大案要案必须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追求,一种工作常态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克服三种倾向:一是克服求稳怕乱的片面认识,敢于查办大案要案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查办案件的力度过大,就会影响稳定、影响发展
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的压力就是求稳怕乱,不敢、不愿、也不会查办大案要案
20XX年,我们把案件查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查办了房产开发、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典型案件
共查处大案要案17起,采取“两规”“两指”措施9人,查处副科级领导干部16人,追缴这款2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
通过查办大案要案,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干部队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导向作用
实践证明,越是抓发展,越要是查办案件,越是查办案件,越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反腐斗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要敢于面对查办大案要带来的政治风险,不怕指责、不怕误解,敢于查办重点领域的影响强烈的案件,敢于查办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