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责任明确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细则如下:(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把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予以排除;情况紧急的,为了保证安全,可以申请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本辖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向乡安委会报告事故情况
二、乡安委办、派出所、劳动和保障服务所、司法所、综治办、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委会办公室1、承担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乡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
3、负责发布全乡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
第1页共4页5、组织、指导全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7、根据安全生产和行政许可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对有关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或验收事项进行审批和验收,对未依法审批验收的相关活动进行查处
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