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顿能否不搞“下不为例”
“整顿后,凡发现一个县(市、区)有两处非法采矿者,国土资源局局长立即停职检查
”这是xx省国土资源厅在日前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再次部署”从严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时发出的警告
(据《xx日报》11月23日报道)近期xx省连续发生两起煤矿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该省国土资源厅的此次整顿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动的
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再出重拳”,师出有名
但让人遗憾的是,此番“从严打击”又是一次“下不为例”———“拳头”虽然握得紧紧的,但还是没有打出去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过很多起煤矿安全事故
每次发生重大事故后,都会出现这样的“组合”动作:召开紧急会议———“拉网式”检查———发出严厉警告:“如果以后再发现……一定严肃处理”,诸如此类,周而复始
事实已经作出了回答
无证开采的非法小煤矿从未绝迹,违法采矿行为屡禁不止,大大小小的事故时有发生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主要就是因为总是搞“下不为例”
上一次“警告”说“今后”如果不改将如何如何,下一次“警告”依然这么说
每一次“今后”,都是对此前责任的赦免,也是对以前“警告”的否定———如此“警告”复“警告”,“今后”复“今后”,谁还会把它当回事呢
政令要有权威性,就一定要“言必信,行必果”
然而,迄今为止,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外,没有听说有哪个地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因为监管不力而受到“严肃处理”
就拿xx近期发生的这两起严重事故来说,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在这次整顿中,有没有查出违法采矿的情况
如果有,为什么不按照以前的规定追究责任呢
“三令五申”不如抓个典型
如果能像中央去年防治非典免去两名正部级干部那样,抓几个在安全生产方面玩忽职守而且我行我素的典型,摘掉几顶“乌纱帽”,相信绝大多数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再也不敢把“警告”当成“耳旁风”
果如此,第1页共2页违法采矿行为屡禁不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