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乙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工作,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刑事案件,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创建标准和地方性规定,结合公司与集团总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明确责任,在xxx工程施工期间,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综合目标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从开工期间必须全面完成以下目标:1、施工安全不得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急性中毒或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轻伤频率不得超过0
2、消防安全不得发生死亡、重伤或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交通安全不得发生死亡、重伤或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4、文明施工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不得发生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曝光和按《XX省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公示预处理办法》扣分的行为,不得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得影响稳定和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职工违法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第1页共5页(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传达上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适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和帮助,全力配合乙方完成以上目标任务
不定期向一方通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及事故情况
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人是上述综合目标的第一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安全生产方面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