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XX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电〔20XX〕8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电〔20XX〕5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于5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以降低各类事故总量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地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分解和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办[20XX]3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办[20XX]5号)精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整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及对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第1页共5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