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应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安全生产执法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综合问题,甚至关系到政府和安监部门的形象问题,当前,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正处于关键时期和转折关头,客观地存在着许多纵横交错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才能使执法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一、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安全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是矢与的的关系,又是面与背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从宏观来看,执法是矢,服务是的,执法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这就需要树立牢固的服务观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执法工作的大方向,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从微观来看,监督与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是面与背的关系
我们依法进行的各种执法活动,无一不是服务
打击非法生产是执法,也是服务地方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而隐患排查,则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就是安监部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有效地服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并非都是统一的,当执法的结果与服务的初衷相冲突时,前者必须服从后者,需要严格坚持合理合法原则
对一些从局部和表象看似冲突,但从全局和根本看一致的案件,则应透过表象,把握本质,讲究方法,做好宣传,取得共识,大胆依法执法
二、正确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加大执法力度是体,规范执法行为是用
加大执法力度是目的,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地整治安全环境,更好地为企业、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部门的形象和权威
同时,执法力度大小,也是检验执法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规范执法行为是手段,是为加大执法力度服务的,只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现在有两种错误倾向
一种是只强调加大力度,不讲规范第1页共6页执法,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另一种是片面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