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到“人”在电建施工过程中一谈到安全,很多人认为那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与他人无关,《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工作通常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
安全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没有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企业就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甚至会被市场所淘汰
“强化责任,深化管理”作为公司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第一要务
这就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公司的发展和个人的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
公司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员工的个人命运,公司全体员工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意识投入到工作中来,在工作中严格履行本人安全职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电建施工企业由项目部、专业(部门)、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相应的生产任务,而安全是不能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的
只有从上至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共同承担起来,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才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如何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问题之一
首先,公司应加大对项目部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实施考核力度,将安全绩效和个人职位升降挂钩
特别是现场抓生产的负责人,尤其是专业科经理、生产调度及班组长,他们是生产的直接管理者和具体实施者,只有调动起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现场安全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其次,加大对分包单位安全责任考核实施力度,严格验证合同中安全条款的履行情况,按照规定严肃执行奖惩措施
公司还应引导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第1页共2页他们意识到搞好安全工作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要他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