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队工作守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巡员查员应该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巡查员应该按照当日规定巡查区域和路线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指导和协助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巡查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收集、报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五条:巡查员在巡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并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对发现重大危险源和生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立即责令被检查单位停业整顿,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才恢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报告区安监局进行依法处理
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可通过摄像、摄影、制作讯问笔录、填写巡查登记表等形式保存巡查证据,制作的讯问笔录和巡查登记表须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的有效签名
巡查员在当日巡查完毕后,应将巡查情况向队长作简要汇报,队长应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巡查员应坚持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化工企业、密集型公共场所、渡口、重点防火单位、重大危险源等单位每个月不少于巡查一次,其他一般企业每季度要求基本检查一次
巡查队要每天摘写巡查工作日志,每星期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定期每季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1页共2页第十条
巡查员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开展巡查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和佩带统一巡查工作证才能上岗
对巡查中发现巡查员玩忽职守,没能及时报告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