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打非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行为工作(以下简称“打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事权一致和打防结合的原则,以控制事故总量,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
工作重点是: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经行政许可,但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范围或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责分工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管部门为主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互动机制的要求进行
具体职责分工是:以经贸部门为主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负责煤矿行业的“打非”工作
以安监部门为主牵头,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及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第1页共3页以公安部门为主牵头,交通、农机、公路、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质监部门为主牵头,工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