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殖民统治使印度的村社制度被瓦解 村社制度形成于后吠陀时代
是由部落社会的氏族公社变化而来的
村社是一种天然的经济共同体,其中耕地归村社所有,由村社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并视人口变动和生产状况定期重新分配,牧场、荒地、森林和水源由村社集体使用,而房屋、宅旁园地、农具和耕畜属于个体家庭私人所有
这样一来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就不能脱离村社这一经济共同体
农民自然地也就被束缚在村社中
这一制度在一开始促进了印度农业的进展,有效地保证了印度社会内部的稳定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进展,到莫卧儿时代后期,村社体制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流通,使得整个社会的经济进展陷入停滞状态
英国人的到来首先打破了这种自然经济状态
从 1813 年起,英国开始想把印度变为农业原料的供应地
但是英国人很快发现,在把印度变为原料产地方面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阻碍印度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 19 世纪 30 年代到 70 年代,英国开始在印度推行税制改革,改革的内容为:(1)降低税率
(2)延长修订地税的周期
(3)部分地区按土质好坏定税,税额定到每块土地
(4)再次明确规定纳税者可以自由支配其土地,包括抵押转卖
这些措施的中心是刺激地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他们能得到改善经营的好处,驱使他们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
这次改革的结果,果然如殖民者预期的那样,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拿到市场上去卖的农产品显著增多了
印度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体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村社制度逐渐瓦解,已经开始融入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中,走上了农业现代化道路
英国殖民统治使印度的等级制度被削弱 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特有的一种等级制度
它最早由雅利安人建立,主要依赖于印度教的维护,经过了几千年的进展、巩固和完善,种姓制度已经成为法律规范社会生活、保持生活稳定的一整套严密而有效的社会组织和调控机制
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