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火场行为与心理关系的讨论1 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1.1 心理学引入火灾现场勘查的条件大多数火灾在发生、进展和熄灭的过程中涉及到人的行为,这样就可以通过人文科学的角度对火灾现场勘查加以辅助性的讨论。潜入火场的放火者,逃脱火场的受灾者和进入火场的救援力量以及火灾发生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保护区范围内出入的相关或无关人员。这一系列过程中都有人为的参加和作用,对于火场的破坏,火灾原因的调查等都构成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引入心理学学科在火灾现场勘查。1.2 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行为人是进入和逃逸火灾现场这一系列过程的主体,他们在进出火灾现场时一定会对火灾现场造成一系列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破坏作用,这种破坏作用恰恰给予了我们一些新的线索和痕迹物证。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条件下对同一外界作用的反应都各不相同[1]。这种不尽相同的心理状态便反映在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中。所以各种行为方式的差别正是由于人所处的不同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火灾现场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目的;当时的意识形态方面等心理因素的集中反映。特有的行为方式在火场中留有相应的特征痕迹,从而作为调查火灾原因的特征痕迹。表现在火场中,我们可以推出结论:进出火场时不同的心理活动可导致留下不同的痕迹物证而为火灾原因的定性分析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这也就是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根据心理状态所处时间、环境和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不同可以根据火灾随时间的进展分成初期阶段、全面进展阶段和熄灭阶段分别进行讨论[2]。2 火灾初期阶段行为人进入火场的心理状态及火场特征痕迹火灾初期阶段是指有形成火灾的趋势到火灾开始蔓延的这段时间。其特点是:火灾的燃烧范围不大,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2]。此时进入火场的行为人只有失火后的逃逸者和放火者。起火原因从火灾调查角度可以分为失火、防火和意外火灾[3]。对于火调来说,区分失火和放火是工作开展的第一步,所以对于失火者和放火者在火场中的特征痕迹讨论就显得尤为重要。2.1 失火者逃逸火场的心理状态与火场特征痕迹对于失火者来说,由于操作电器不当,吸烟等原因引起火灾。这本是无意识的一种行为,火灾的发生对行为人有一定的突发性,当事人无法料及。行为人有失火者和受灾者的二重性。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尽量扑灭发生在初始阶段的火势,一旦火势难以控制便开始逃离火场,安全逃离火场后的当事人在危险退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