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业务的本源性回归近些年,我国资管行业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整个泛资管行业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38.9%,资管产品总规模超过百万亿元。各类金融机构从事的资管业务在投资范围、资本计提、分级杠杆等监管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致使资管行业处于产品上多层嵌套、刚性兑付、业务不规范、缺乏监管等问题,直接导致金融服务业“脱实向虚”,金融体系内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监管部门早在 2013 年和 2015 年出台了针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规范的指导意见,虽取得一定的监管效果,但前述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随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一行三会一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资管新规”),在征询各方意见基础上,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在 4 月 27 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资产管理进入新时代,银行资管业务向本源性回归已成为趋势。资管新规的监管特点八、、开启跨行业全方位监管格局。从金融实践中看,分业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建立跨行业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势在必行。当前,混业经营趋势也愈发明显,就资管产品而言,金融行业已全面涉足,除了基础理财、信托、基金以及资产管理产品外,还包括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业务操作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业等多部门,层层嵌套、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容易交叉传染,严重影响了监管部门对整体风险的监测统计和预测研判。首先,资管新规明确了资管产品是指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了资产产品只能进行表外经营。其次,强调了统一的跨行业监管,同一类型的资管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真空和套利现象发生,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以监管问题为导向,使用功能监管模式覆盖行业间相同业务统一监管问题。第三,协调监管职能实现全方位监管。监管协调和监管分工主要体现在统计制度、监管分工、监管原则三个部分。在统计制度上采取事后报备的方式;在监管分工上,明确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对宏观审慎管理和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进行明确规定,以加强投资者保护;在监管原则上主要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既考虑到机构类型的分业监管又按照产品类型实施功能监管。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准则。银行理财业务隐藏着较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通过保本理财的形式吸引众多短期投资者,形成资产池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