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地位分析及程序保障 论文关键词:抚养纠纷未成年子女地位分析程序保障 论文提要:在民事领域中,婚姻家庭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紧密。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离不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深化讨论。本文以抚养关系和抚养纠纷为切入点,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解读抚养关系,提出子女才是抚养关系的真正权利人。文章在分析抚养纠纷解决过程存在中心错位的现状后,援引“儿童本体观”为理论支撑,提出应以未成年子女为中心解决抚养纠纷,进而对诉讼中应如何体现和保障子女中心地位展开论述。笔者建议可以对诉讼过程中征求子女意见的程序进行改革,并在审理中适当向职权模式倾斜,发挥审判人员的职权,以此弥补子女在地位和能力上的天然弱势,保障其得以表达自己独立的意志。针对目前由于未成年人在诉讼行为能力上的欠缺,无法就抚养问题与父母双方同时抗衡的盲点,笔者还建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指定代理人制度进行灵活适用,实现对子女救济。 据统计发现,在 2025 年泉州地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及少年权益的民事案件中,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案件约占总数的%,其中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相关的案件占九成以上。这些数字充分反映了当前涉少民事审判领域中,抚养问题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最为密切。有鉴于此,本文拟就抚养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地位和程序保障进行分析,以期对少年民事权益的保护有所裨益。 一、解读抚养关系的新视角 抚养纠纷的产生根源于正常抚养关系的异动。因此,欲探析抚养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地位问题,首先就应明确在正常的抚养关系中未成年子女究竟处于何种位置。 1、揭开“抚养”属性的面纱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从父母的角度来理解“抚养”,并制造出一个名词“抚养权”,以至于人们对“抚养权”究竟是父母的权利还是义务争吵不下。其实我们假如换个视角,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看待“抚养”,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抚养”乃教养并保护,简单地说,就是为了使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对其给予保护并教养。显然,抚养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子女的成长问题,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理解“抚养”更符合制度设计的本意。如此一来,将“抚养”理解为未成年子女享有被抚养的权利并非没有道理,子女是抚养关系中的权利人便不言自明了。 那么,父母在抚养关系中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抚养”对他们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