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应收账款保理在我国企业出口业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出口业务的大力进展,海外应收账款也逐步增长。如何对这些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适应我国企业资金融通的需求,逐渐成为我国企业日益关注的问题。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因其能很好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受到我国企业的重视。本文从介绍应收账款保理的基本概念入手,阐述了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运用应收账款保理的优越性,并对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点探讨。关键词: 出口业务 应收账款保理 优势 会计处理 近两年来,我国保理业务正以成倍的速度在增长。2025 年我国的保理业务量只有 58 亿欧元,2025 年底已经达到 145 亿欧元。日前,非银行独立保理商机构瀛寰东润(中国)国际保理有限公司代表陶骏表示,随着 2025 年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全面推广,“估计 2025 年~2025 年,中国的保理业务量将达到 4000 亿~5000 亿美元/年”。这个数字,相当于 2025 年度我国保理业务量的 20~25 倍,也相当于 2025 年度全球保理业务总量的三分之一。 面对保理业务的迅速进展,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需要充分认识到保理的优越性,并利用保理业务加强对海外应收账款的管理。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是“保付代理”的简称,是指销货方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给购货方而产生应收账款,保理商对销货方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和购买,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 在出口业务中,保理是指保理商对我国企业出口销售形成的海外应收账款进行核准和购买,并向其提供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在目前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信用证结算比例逐年下降和赊销盛行的情况下,因应收账款保理可以让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很快地获得资金支持并加快资金的周转,越来越受到我国企业地重视。 1.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种类。 (1)按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可划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的情况下,我国企业作为出口业务中的出口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进行资金融通后,若在付款到期日进口方无法付款或拒绝付款,保理商对已经支付的票款无追索权,由于进口方资信问题造成的呆账、坏账损失均由保理商承担。而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出口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进行资金融通后,若进口方拒绝付款或无力支付,保理商有权向出口方进行追索。 (2)按出口方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进口方可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