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进展的大局,以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全市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完善功能,填平补齐,充实内涵”的原则,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加强人才培育,完善规章制度,使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操作法律规范化、规章制度统一化、标识标牌统一化,达到《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2024 年底前,完成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1、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 3000—4000 人或服务区域 10—15 平方公里设立一所中心村卫生室。 2、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改建、扩建为主,适当新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委会、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要求独立设置,医疗用房与生活住房严格分开建设。 四、选址 村卫生室选址根据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要选择村民居住中心区域,村内公共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用地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拟设置村卫生室的场所,外环境应洁净、洁净,距离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转运)站及污水沟塘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在 100 米以上。 五、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 (1)一般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 150㎡,业务用房面积 60—100㎡。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妇检室、药房“四室一房”分设,要求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 (2)中心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 200㎡,业务用房面积 120—160㎡。科室设置“五室一房”,即在“四室一房”的基础上增加健康教育室。 (3)配套建设值班室、供水设施、卫生间、宣传栏(外墙或室外固定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长宽不小于 150㎝×90㎝)等。 2、设备要求: (1)诊断室:诊断床、诊断桌椅、候诊椅、资料柜;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软尺、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医用反光镜;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电话。 (2)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应贴白色瓷砖,长度 1.5 米以上,宽 0.6 米,高 0.8 米)、物品(药品)柜、贮槽、敷料罐、换药盘、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小型器械包、高压消毒锅、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