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协议书三篇工作协议书 篇 1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接纳乙方从事兼职派单员工作事宜,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接纳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兼职派单员工作。 第二条 兼职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5 日起,20xx 年 11 月 18 日止,时长 2 周。如开始时间推迟,则整体时间顺延。 第三条 兼职岗位: 派单员 第四条 岗位职责: 穿着 XX 工作服装,保持衣着干净,严格根据要求完成品牌宣传工作 ,培训课程: 派单员培训及标准 。 第五条 兼职工作双方直接负责人 甲方:乙方: ,在兼职工作期间由以上负责人直接对接工作。 第六条 乙方在 20xx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28 日止这个期间内,每天保证安排到岗 100 名兼职人员(注:周一至少保证 50人;合同期间内超过 3 次人数未到位不予结算工资,3 次内每次人员不到位每次每人扣薪资 5 元/天)。 第七条 兼职期间,每实际工作一天,劳务费为 55 元人民币/天(周一至周五),50 元人民币/天(周六至周日);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甲方于本周活动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此周工资。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完成,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发现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乙方所安排人员在入职前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与个人就业有关的信息作为上岗依据及备案材料,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绝对真实可靠。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乙方在上班期间保证个人电话处于正常接通状态。 第十条 兼职期内,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操作、岗位职责、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 30 分钟以内,扣除 10 元工资;迟到 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 50%工资;早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在上班过程中不得表达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言语和其它禁忌语、不了解人之初品牌推广知识,发现每次罚款 20 元,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用人协议。 3、脱岗每次罚款 20 元,严重怠工者不予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