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疾病防治平安管理制度1、学校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同学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2、对同学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方案免疫接种除外)必需经县卫生局、训练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同学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供应,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需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5、开展同学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当支配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训练教学秩序。第2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6、未经训练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同学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