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越发凸显,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发展,将其置于国家战略高度,接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为数据要素化、市场化、价值化发展指明了路径。在此背景下,健全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既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必须回答好的重大治理命题。1.明确健全治理体系的基本思路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顶层设计是治理体系的“指挥棒”,指导全局性、战略性治理框架的构建。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亟须从顶层设计角度统筹谋划、统一规则,推动数据资源横向纵向畅通流动,坚持全国“一盘棋”,为数据要素化、市场化、价值化的整体性统筹提供支撑。同时,我国率先创造性地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如何发展数据要素,全球范围内鲜有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和模式,需要在探索中前行,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抢抓机遇、改革破冰,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模式与经验。国家顶层设计应充分获取、审视并评价这些地方经验,可复制、能推广的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对存在地方特色和诸多前置条件的,给予客观评价并中肯引导,从而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双向互动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治理体系。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3)》显示,2023 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到 32.85ZB,数据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数据需求快速增长,但数据要素的发展还滞后于现实需求,面临数字生产关系不适应、数据要素配置机制不清晰、数据市场监管不明确等挑战,迫切需要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制度建设,明确数据权利、规则要求与行为边界,引导企业、社会与公众有序参与数据市场建设。在制度规则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催生数据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政府与市场在数据要素发展中并非孤立存在,市场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需要政策指引和制度护航,明确的制度规则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政府与市场持续互动、相互助推,共同推动市场规模与效率提升。坚持小步快跑与快速迭代相结合。数据领域发展变化快、创新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