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训练,进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一般话为校内语言,老师以一般话为教学语言,同学以一般话为沟通语言,公共活动以一般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一般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协作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老师和同学日常用语使用一般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第2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扬,后勤负责校内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扬牌的设置
四、普及一般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养训练的重要方面,是学校训练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详细状况,把老师一般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老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同学一般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老师要乐观参加一般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老师一般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老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力量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
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一般话资格证书的老师
在职老师,必需全员参与一般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一般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需配放规范字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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