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厅炊事员安全责任书 为提高伙食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就餐及饮食安全,特与餐厅炊事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 炊事员必须持上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并常常接受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及定期的身体检查,否则不能从事餐厅工作。 2、 食品原料的采购要定点采购并索要“三证”同时做好详细记录。不准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有农药残留、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原料以及无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联系或采购的食品原料者为责任承担者。 3、 食品原料的加工要按卫生知识的培训要求去进行不准加工有毒、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不准出售剩饭、剩菜以及感官性异常的食品。 4、 炊事员应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餐厅门窗要及时关好、上锁非炊管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间,更不准经营饮食。 5、 所有炊事员都有责任正确操作加工器械、正确使用电器。在使用器械及电器前应先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若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回报相关领导,不排除故障不准使用。不准擅自修理、拆卸或强行使用。若不按要求操作而引发的事故、责任包括经济损失均由炊事员本人承担。餐厅炊事员如违反上述其中任何一条引发的学生患疾或食物中毒以及一切责任事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均由炊事员本人承担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依法追究炊事员刑事或法律责任。本《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24 年 2 月 25 日 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餐厅相关人员法律规范操作,特拟定餐厅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法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工作;建立健全餐厅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餐厅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