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合医疗筹资工作调研报告 XX 年新医改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医药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作为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的农民互助共济制度,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得日益重要
我县自 XX 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运作、医疗机构参加、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格局
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其中筹资难是困扰新农合健康进展的重要因素,笔者通过调研,就如何健全新农合筹资机制浅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我县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现状 我县于 XX 年在金塘乡梨树村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XX 年全面铺开,四年来,县委政府始终将新农合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新农合呈现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
XX 年参合人数达 47
85 万人,参合率由 XX 年的75
86%上升至 95
52%,新农合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补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政策
XX 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别由原来的每年 20 元/人提高到 40/人
XX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配套资金 1913
新农合与以往的合作医疗筹资方式相比,首次提出了政府资助直接将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2、个人缴费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标准由 XX 年的 10 元/人提高至 20 元/人
XX 年,全县个人缴费达 956
3、政府救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