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共 3 篇) 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1 一、消费环境建设情况 1、消费环境建设整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截至 4 月 30 日接收并分流 12315 投诉投诉件 122 件,不予受理 31 件,达成调解协议 72 件,未达成调解协议 20 件,争议金额33.34 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17.53 万元。 2、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 芒市消费者协会 1 个,12315 申诉举报中心 1 个,消费者投诉站 6 个(设在市各市场监管所),12315 申诉举报中心 6 个(设在各市场监管所)。2025 年,创建市级“消费满意示范店”7 户,申报州级“消费满意示范店”2 户,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和建立良好的绿色维权平台。 3、典型案例。 暂无典型案例。 4、突出问题。 一是认识重视不够,“一会两站”主阵地在乡镇村社,其主要职能是解决涉农消费投诉和消费纠纷处理,降低农民投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实施是在市场监管所,消协分会和村社干部,部分乡镇领导、村干部片面认为消费维权是市场监管所和消协的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致部分特别是村级“投诉站”有名无实。二是培训教育不够。对站点工作人员培训少,工作人员对消费维权法规、政策、调解技能不熟悉,造成维权工作能力低下。维权宣传不到位,农村消费者普遍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没有取证意识。不能提出合理的调解诉求。 5、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基层消费维权专题学习会。使乡镇领导和村社维权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营造“维权不出门,放心消费在农村”的浓厚氛围,提升农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促进乡镇经济进展。二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实施,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重点加强对农资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 12315消费投诉、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真正建立起受理投诉清楚、分流投诉准确、反馈结果迅速的消费维权体系。 二、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情况 1、本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情况 一是健全 12315 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机制,坚持“100%受理、100%处理”的工作标准,进一步缩短办结、查处时间。提升消费维权效率,及时有效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二是推行消费维权快调快处机制。以“12315”平台为基础,以“一会两站”、“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依托,积极探究对消费者申(投)诉金额小、争议小、分歧小的消费“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