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承办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承办效率和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合同是指根据物资类招标采购 结果(涵盖批次、协议库存、办公用品及零星物资框架等采购组 织方式),由公司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签订及执行的 合 同 。第三条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主要包括签订、履行、变更、解 除、索赔、调配、结算、归档及信息数据等内容。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的物资 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各直属单位、各控股、参股、代管等单位物 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网物资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专业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规范 性文件;(二)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修编意见提报及规 范应用;(三)负责总部直管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等 全过程组织管理;(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 核,组织协调处置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重大事项;(五)负责全网物力资源统筹管理,组织开展重点物资供需 分析及总部物资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负责跨省、跨企业物资调配 管理;(六)负责公司国网绿链云网合同管理相关功能建设需求 提报及应用管理;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业务相关数据应用管理。第六条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物资公司”)接 受国网物资部的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总部直管工程受托范围内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履行、变更、解除、索赔、结算、归档等业务实施工作,支撑国 网绿链云网合同管理相关功能建设应用及数据管理;(二)负责总部直管工程受托范围内物资供应策划、物资 供应项目部建设、供应计划制定、生产过程管控、配送协调、货物交接、现场服务、履约评价等工作;(三)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系统应 用等重大事项协调,开展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支撑,监控分析 相关业务数据及指标;(四)配合国网物资部开展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相关制 度、标准及统一文本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