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系统方案一、系统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文件《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得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她公共传媒系统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得庭审过程进行图文、音频、视频得直播、录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法律规范得原则。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得公开审理得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庭审直播工作可以加大公众对法院工作得监督、督促审判员提升自身办案素养、加速司法公开建设、树立法院权威。目前全国各地庭审直播工作建设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观众流量能提升得不止就是司法公开得功能及普法得效果,从更高层面讲,庭审直播高效推动,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实责任制等,也将产生积极得作用。庭审直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之一,承担了“可视正义”得功能。“直播”这种形式天然所具有得时间、空间贴近性,给予了其作为沟通模式得优势,尤其就是视频直播,让这种信息互动更加生动。不过,就目前得情况来瞧,这种传播优势,还没很好发挥。比较明显得指标就是,就目前得直播平台而言,作为传播对象得普通人,没能便利地得到自己需要得庭审直播内容,这种弱交互性主要就是受内容猎取场景、内容分类检索,以及直播工作模式影响得结果。要充分发掘庭审直播得功能,就得从人得角度,多考虑传播效率问题。庭审直播就是播给人瞧得,就是实时信息流,否则,大可以改成录播,还可以降低技术难度。实时播放对司法公开得意义就是显而易见得,有助于观瞧者对庭审进行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假如没人瞧庭审直播,在司法公开层面得功能将大打折扣。相对于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等方面得司法公开来说,庭审直播具有多媒体即时信息呈现得优势,更能与人进行信息与情感得互动,这正就是面对公众普及法律所需要得沟通模式。早在 1998 年,中央电视台直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得知识产权案时,庭审直播借助大众媒介所产生得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得效果即在全国层面显现。那时,电视就是受众广泛得强势媒介,庭审案件自带得矛盾冲突,加上直播所带来得贴近性、紧张感,实现了庭审直播从内容到形式得有效传播,加之在当时得条件下,有影响力得知识产权案件相对较少,直播得新闻性也随之凸显,最终实现了法院、媒体以及公众在传播与猎取信息上得多赢。这种案例就是今日所缺乏得。旁听人员被限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法官、律师忙于庭审事务,《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多部法律法规均给予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