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提要1.1.1 项目名称:XX 市 XX 区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1.1.2 建设地点:XX 市 XX 区 XX 镇 16 个乡镇1.1.3 建设单位:XX 市 XX 区人民政府1.1.4 建设年限:2025 年至 2025 年(5 年)其中:森林生态工程 3 年,即 2025 年—2025 年;草地生态工程 2 年,即2025 年—2025 年;配套微水设施工程 2 年,即 2025 年—2025 年;沼气工程 5 年,即 2025 年——2025 年;苗圃建设 2年,即 2025 年—2025 年。1.1.5 建设内容及规模:森林生态工程 7688 公顷,其中:公益造林 2108 公顷,经济林 980 公顷,封山育林 4600 公顷;苗圃 10 公顷;草地生态工程 3100 公顷;水利微水工程:山坪塘 75 口,引排渠 460 公里,蓄水池 1071 口,沉沙凼 4100个;沼气池 1845 口;购置设备 1078 台(套)。项目区幅员面积 642.31 平方公里,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314.73 平方公里,治理面积 120 平方公里。1.1.6 投资估算:7023 万元,其中:申请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 62413 万 XX,折 565.4 万美元,折人民币 4692.8 万元,地方配套资金 2330.2 万元人民币。1.2 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全国草原生态保护保障规划》。1.2.2 国家发改委发改农经[2025]1490 号文件“关于利用日本政府 XX 贷款建设 XX 省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1.2.3 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有关规定。1.2.4 国家林业局《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局)级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和国家林业局《长江上游主要树种造林技术》。1.2.5 《XX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2.6 《XX 市 XX 区 2000 年—2049 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2.7 《XX 市 XX 区水土保持 10 年规划》。1·2·8 XX 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川引资项目(2004)33 号文件。1.2.9 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 XX 省林业种植事业会议纪要(备忘录)。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3.1 生态效益森林覆盖率由 2025 年的 36.3%提高到 2025 年的 42.8%,净增 6.5 个百分点,治理面积 120 平方公里,占该区域流失面积的 28.87%。土壤侵蚀模数由 3855.5 吨/平方公里·年下降到1156.65 吨/平方公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