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草稿)为发挥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法律规范学科建设的管理,建设教学讨论型的重庆交通大学,特制定本办法。学校的学科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实施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一、学科建设组织体系1.学校设立学科建设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校内外专家担任成员。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的责任为:学校学科进展建设规划的审核,学校学科年度人员、财力保障计划的制订,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学科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学科进展状况的定期检查,学位点、重点学科的申报组织。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挂靠讨论生部。2.学科建设责任单位是学院(或部)。学院(或部)的责任为:学院所属学科进展建设规划的制定,学科年度人、财、物资源保障计划的制定,所属各种学科资源的管理与协调,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学科建设的指导与监督,学科进展状况的检查,学位点、重点学科的申报组织,接受学校、上级定期检查,完成与学校签订的学科建设任务。学院院长(或部主任)为学院所属学科的总责任人;学院设学科建设秘书(根据学院学科点规模确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专业水平)。学科梯队是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学科梯队依托学科所在学院组建,受所属学院的直接领导;学科梯队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为本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梯队成员可跨学院组成,学科带头人和副带头人作为正式成员参加的学科梯队不能超过 2 个。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分类、目标与建设周期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学位点学科、拟申报学位点的学科、其它新兴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地方有关部门的定期评估,有条件的应建设为省部级重点学科中的重点学科,有全国性优势的应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省部级重点学科。学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定期评估;拟申报学位点学科的目标是获得学位授权点资格。其它新兴学科建设目标是完成目标责任书签定的建设任务。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拟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建设周期为 5 年;学位点学科和拟申报学位点的学科的建设周期为 2 年;其它新兴学科:根据学校进展需要,可根据学科提出的建设目标,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建设周期。三、重点学科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