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有效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域生态功能,根据《“十四五”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结合我省湖泊“三区”管控和河(湖) 长制、“湖泊革命”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保护、水系干流 和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最新要求,结合进展改革部门职能职责,制 定本方案
工作方案适用范围涵盖水系,1 个县(市、区)
一、基本情况根据《“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我省重 点流域范围涵盖流域、珠江流域、海流域等 73 个县(市、区),含 湖泊
“十三五”以来,全省进展改革委系统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 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推动重要湖泊和重点河流综 合治理,助力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5 — 2025 年,我省共争 取预算内资金 47
33 亿元支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项目 229 个;2025 —2025 年,共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52
91亿元,支持重点流 域生态保护项目 34 个
截至 2025 年底,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 1%达标;珠江、流 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为 66
67%、70
83%,劣 V 类水体消除;按全 湖均值评价,湖水质保持 I 类,达到 II 类,达到 II 类,达到 IV 类
经过努力,2025 年海流域纳入第二批全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 治理与可持续进展试点名单;2025 年《“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 综合治理规划》将我省西南诸河纳入重点流域范围,为我省进一步做 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好条件
但我省重点流域水 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挑战仍然较大,部分湖泊水质常年劣于 V 类, 重点流域支流和中小河流水质状况改善不明显,治理手段和治理措施 还需进一步完善,流域治理体系和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