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10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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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一、夏商法制(一)夏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
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
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
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
(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法律规范:昏、墨、贼、杀
(也许有案例)(二)商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
《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
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制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
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
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
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
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1)周公制礼——尊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