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XX 公司人力资源制度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法律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防范人员风险,强化对人员流动的监控,促进公司事业有序进展,特制定本制度。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须严格执行,一切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内部规定均须以本制度为依据,有抵触内容的一律以本制度内容为准。3、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行使人力资源管理权,具体涵盖人员流动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均须由人力资源部批准或备案,始得生效。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公司其它规定或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不得行使本制度所涵盖内容之权力。4、人力资源部行使人力资源管理权,须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具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书面文书,并加盖人力资源部印章或由部门经理亲笔签字,始得生效。无相关文书者,视为无效。二、招聘1、招聘活动必须依据定员定编规定及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力状况及岗位需求进行详细评估,制订招聘计划并经总经理或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招聘。2、聘用范围凡年满 18 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本公司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属聘用对象。3、岗位聘用原则(1)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2)必须严格根据岗位聘用条件,在有利于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受聘者个人意愿和业务(专业)特长,确定受聘者的聘用岗位。(3)必须根据定编定员的要求,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4)必须贯彻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原则,不得以其介绍人身份的差别而对其录用产生人为差别。4、岗位聘用条件(1)受聘人必须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道德水准、业务技能素养、文化知识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2)受聘人必须接受公司对本人资质、背景的审查。(3)被判刑、劳教或诉讼未了结者不予录用。(4)和其它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而未解除劳动合同者,不予录用。(5)上岗前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基本项目的体检,检查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6)不认同旭阳文化及公司制度者不予以录用。(7)和公司员工有亲属关系者不予以录用。5、招聘计划(1)定期招聘计划定期招聘计划应先由人力资源部主动到各部门、车间进行调查了解,结合用人部门(车间)提出对拟招岗位人员的需求,再根据定员编制和岗位要求拟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应当积极主动地到一线了解人力资源状况,不得只要求部门报材料。(2)临时招聘计划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