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监测方案了解一个区县的出生缺陷发生水平通常采纳出生缺陷监测。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为出生缺陷监测点,监测对象为住院分娩的围产儿。一、目的获得我院出生缺陷的准确、可靠的资料;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以及出生缺陷发生的消长情况;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二、监测范围、对象和时限(一)范围:对本院内出生缺陷进行监测。(二)对象:在本院出生的妊娠满 28 周至出生后 7 天的围产儿,(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 10 克及其以上)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凡在我院内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均需报告。(三)时限:当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三、监测内容和指标(一)内容:1. 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 28 周至出生后 7 天围产儿的有关资料(包括围产儿死亡情况)。2. 生缺陷的时间、地址和人群分布及临床资料,具体内容见《出生缺陷儿登记表》。3. 出生缺陷的可疑危险因素。(二)指标:1. 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2. 主要出生缺陷性别、母龄和城乡发生率。3. 产前检出率等;缺陷儿转归。缺陷儿的转归等。(三)监测资料: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四、资料收集和上报(一)及时收集。(1)产房、手术室出生时发现一填卡并做好原始登记,死胎、引产的出生缺陷报告护士长填卡登记一特别情况报告科主任,24 小时内进行科内和科间会诊,以明确诊断。(2)新生儿科发现-报告新生儿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填卡一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3)围产中心产前发现(包括产前诊断中心、B 超检查发现)做好登记一报产科主管医生一明确诊断的填卡上报。(4)门诊相关科室(听力筛查办、耳鼻喉、眼科门诊、儿童保健科)对就诊围产儿发现出生缺陷的要填卡上报并进行登记。医院由公共卫生科专人负责信息收集。负责信息收集的人员每月对出生缺陷登记卡进行收集,并每季度按月份将所有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二)逐级上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5 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报表报市妇幼保健机构。并按省监测办要求同时将监测资料上报至省妇幼保健所。五、组织管理(一)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本院生缺陷监测的工作,并具体组织相关科室实施、资料收集、审核、保存、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