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法律规范妇女病普查普治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提高广阔妇女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
为确保我市广阔育龄妇女能得到优质的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现制定本工作法律规范
一、人员的配备从事普查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妇产科)》
指定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医师以上职称,并经过妇女常见病普查专业技术培训
二、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开展的妇女常见病普查项目应包括:(一)普通妇科检查(二)乳房检查(三)阴道分泌物检查(四)宫颈刮片病理检查如有特别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盆腔 B 超、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红外线乳腺扫描、乳腺 B 超或乳腺钼靶等检查
三、妇女病普查操作法律规范(一)询问病史填写妇女病普查档案
妇女常见病普查实行一人一案制
“普查档案”是个案情况登记资料,分为一般项目、月经史、孕产史、避孕方法、既往病史、妇科检查记录、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处理等内容
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完成相关资料的填写
(二)妇科检查1
检查注意事项(1)受检查者应先排空小便,若有大便积滞时应解清大便
(2)重新核对普查表中的有关填写内容,对有疑问或不清楚时重新询问病史
(3)月经期不宜作阴道检查
若有异常阴道流血者需要检查时,必须消毒外阴、阴道后按无菌手术要求进行妇科检查
(4)未婚妇女检查时,应采纳肛诊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到一人一窥阴器、一手套、一垫巾、一宫颈刮片
(6)检查医生应细致仔细、动作轻巧,按顺序进行
对检查中有异常情况者应详细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复查并进行有关辅助检查以便明确诊断
(7)检查后应立即将结果记录在普查登记本上,以免遗漏和混淆
(10)每个普查对象需要二张载玻片(阴液涂片、宫颈刮片),每张载玻片上都应注明编号,其编号应与妇科普查卡号一致,不能有重号
检查方法及步骤(1)外阴部检查:观察外阴发育情况、有无炎症、溃疡、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