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运作模式及进展方向背景回顾:2025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25 年 2 月 24 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进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进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2025 年 1 月 3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进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并鼓舞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概念,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很多的疑惑和不同的解读。在本文中,绿维创景对其中几个比较核心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和分析。一、概念释义——什么是“家庭农场”?1. 目前在国内官方或通常对“家庭农场”的定义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并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 维基百科对“家庭农场"给出的定义是:“由家庭拥有并运作的农场,通常世代相传,是人类历史大部分阶段及当代进展中国家农业经济的最基本组成单位”.3. 而农业强国美国的司法部门对“家庭农场”的解释是:“生产销售农产品,其数量需足以使得农场得到社区认可,以区别一般乡村住宅;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包括通过非农职业所得),以支付家庭和农场运作费用,偿还债务,维持不动产;由经营者管理;经营者及其家庭可提供数量可观的劳工;忙季可使用兼职劳工,并拥有合理数量的全职劳工”。由此,我们得出以下初步结论:1.“家庭农场”在过去、当今及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是世界各国农业经济进展中最基本的经营形式和组成单位之一。2.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水平仍处在进展阶段,部分地区还非常落后,十八大提出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丰富和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为我国的农业经济进展指明了方向。3.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各种创新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在我国是一个新事物,在政府宏观指导的基础上,我们应广泛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尤其是北美、欧洲以及和我国在地理、资源、文化等方面都比较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