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的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政治文化认同 集体主义是不是中国农村传统家族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假如农民认同于“家族的集体主义”,那么,这种认同是否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相耦合?本文的基本问题,就是通过分析村落家族的集体主义,揭示农民对社会主义文化认同的底蕴。一、农民的集体主义情结:家族的还是社会主义的?在传统中国农村,个人在礼俗关系上的位置由家庭规定,家庭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由家族规定。这种社会制度之所以得以运行,其文化根源就是农民对家族这种“家庭的链条”形成了集体主义的认同。科大卫用“家族社会主义”来形容家族的集体认同意识。笔者以为,历史上的家族是一个集体行动的共同体。家族有自己的集体土地、集体财产、集体组织。家族在这种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家族集体利益认同为核心的家族文化主义。而无论是“家族社会主义”,还是“家族文化主义”,其实都是家族对集体主义利益的诉求。所谓家族的集体主义情结,就是家族在共同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中所形成社会共同体认同意识。农民的家族集体主义认同具有深厚的经济与社会根源。家族集体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土地的家族集体私有制,这种私有制决定了家族成员之间的互惠、互助关系。家族与村落在地缘上的重合,使得家族是村落的,村落是家族的。血缘与地缘关系的糅合旅程到达了互为表里的程度,这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根脉意识的强化,使得家族成员之间的血脉亲情难以切割,这种文化心理是家族集体主义得以延续的心理基础。一个出生在村落的人,外出了,谋生的场所不在村里了,他与村落的地缘关系也许断了。然而,他的“根脉”仍在这个村里,他与父老乡亲的血脉关系不会因谋生场所的转变而割断。 在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来排斥和替代家族的集体主义。这种观念的正当性,追溯其源,就是现代主义对传统主义的否定。而这种否定,无论是孙中山以国族取代家族的“祖宗革命”,还是毛泽东以推翻三座大山为目标的“农民革命”,家族都被当作封建主义残余而成为革命的对象。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把家族定性为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毛泽东确定了共产党人对待和处理家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毛泽东认为,解决政权问题是解决其它三个问题的前提,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