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目 录1、 总则………………………………………………………………12、 安全管理…………………………………………………………13、 文明施工…………………………………………………………34、 脚手架工程………………………………………………………85、 模板(含支撑体系、下同)工程………………………………96、 施工用电…………………………………………………………107、 高处作业…………………………………………………………138、 道路工程…………………………………………………………159、 管道工程…………………………………………………………1510、桥梁工程…………………………………………………………1611、隧道工程…………………………………………………………211.总则1.1 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25]54号)1.0.3 之规定,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编写《浙江省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供全省市政公用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用。1.3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4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除应符合本手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法律规范和行政部门的规定。2.安全管理2.1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带身份识别标识标志,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文字和影像资料,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施工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市政工程合同造价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5000-10000 万元以内的工程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10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职安全员不少于 3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的配置应考虑施工专业的合理性。施工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应加快信息化建设,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齐全、有效;主要工种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环保等措施费用应建立专项财务台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2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