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教育制度为保证幼儿园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 定期组织所有人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规章,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明确工作要求的局面。2. 重视对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有关幼儿安全教育的知识,引导家长学习有关法律规章,帮助家长明确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提高依法处理幼儿损害事故的意识和能力。3. 有计划地利用身体保健、身体锻炼、社会等基本教育活动,向幼儿参透安全教育内容,帮助幼儿了解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4. 各班老师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建立科学的一日活动常规,结合幼儿的生活渗透安全、营养、保健教育内容,提高幼儿的自护意识,避开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幼儿园安全教育制度(二)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开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幼儿园安全教育制度(三)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开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认真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