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退让控制 1
1 除建设用地范围内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筑物正投影外缘不得逾越用地退后红线
2 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重要商业街区底层设置连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筑,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可零退线
3 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的退后红线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布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前提
4 沿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的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筑物的面宽控制 2
1 建筑高度大于 18 米且小于或等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 90 米
2 建筑高度大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 80米
公共开放空间规划3
1 高层建筑带有裙房的退让距离:高层部分的退让距离按高层建筑临道路外墙面计;裙房按表 3
4 所列值加 5 米计,但裙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得超过 24 米,裙房超过三层或高度超过 24 米时按高层标准退让
2 临宽度在 15 米以下的步行街或风貌街,临街建筑规划要求修建骑楼,如骑楼部分人行道净宽度不小于 3 米,净高不低于 3
6 米时,可不退道路红线
3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须满足城市绿地和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确定的沿道路控制宽度规定,若两者不一致时,则按最宽退让
4 按本标准最低要求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部分可以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和建设,但须遵守以下规定:用地内除规划允许建设绿化小品外,不得作停车场、不得修建围墙、门房以及任何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如需临道路布置停车位,应在该道路整体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设,且不计入配建停车位指标
满足规定退让要求后,主动增加退让道路红线的,纳入有关指标平衡
5 道路交叉口处当道路局部放宽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原道路等级确定
6 重要道路交叉口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