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河南省卫生厅医疗核心制度》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根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三、手术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为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遍常见小手术; 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风险较高、手术过程较复杂, 难度较大的各种重大手术; 四类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级别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