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二、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1、立即引导办事人到中心相关窗咨询、办理。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联系解决。三、首问人在街道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服务承诺制度一、政服务中心窗工作人员应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法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二、窗服务应耐心、热情、文明、有序。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仔细履行岗位职责,着装整齐。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三、窗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廉洁勤政的规定,不得收受”红包"、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吃、拿、卡、要”。四、窗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严格根据规定时间到达窗开展工妹经事先请假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开公示制度一、办事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二、应当公开的内容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2、各科室、各窗的职能,各窗服务电话等。3、各科室、各窗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以及与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4、各类应予以公开的办事制度、服务法律规范、管理制度5、其他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三、下列内容不予公开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2、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各类事项.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四、公开的形式: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办事公开栏、电子屏、意见箱等,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投诉。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二、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