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树结出的果实有毒吗?——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关键词: 非法证据排除 一、引例:刘涌案件和杜培武案件 1.刘涌案件: 自 1995 年以来,刘涌以沈阳嘉阳集团为依托,实行暴力、威胁等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以商养黑,被该犯罪集团致死致伤的达 42 人,其中死亡 1 人、重伤 16 人、轻伤 14 人。2025 年 4 月 17 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等 22 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损害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法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损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阻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刘涌、宋健飞死刑,其余 20 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此后,案犯提出上诉。 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损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阻碍公务罪等多项罪名成立,但认为“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鉴于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改判处刘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核准宋健飞死刑,立即执行。 2025 年 10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监字第 155 号再审决定,以原二审判决对刘涌的判决不当为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该案;2025 年 12 月 18 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辽宁锦州中院开庭,提审刘涌。本次审判乃是 1949 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点左右宣判,中午 12 点左右对执行死刑,12:50 刘涌家属就拿到了刘涌的骨灰,整个过程的“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不仅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从未有过,在世界范围内的法制历史上,也极其罕见。 2.杜培武案件: 1998 年 4 月,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因被怀疑杀害两名警察而受到昆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被迫编造了所谓的杀人事实。昆明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杜培武的申诉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便将其批捕、起诉。杜培武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在法庭审理中,杜培武拿出自己穿的被打烂血衣,法院对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仍然采纳。1999 年 2 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杜培武死刑。同年 10 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因抓获真凶,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