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 城 市 汇 润 服 装 厂职 业 危 害 现 状 评 价 报 告 书诸城市 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5 年 3月 6日声 明1 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与实事求就是得原则,相关检测数据与职业病危害现状分析只对当时作业场所得实际状况负责。2 坚守委托单位得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3 本公司检测仪器均已经过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得强制检定,并在使用前进行了单机校准与系统测定。4 本公司名称及检测结果等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5 本报告无签发人签名、涂改、未加盖本公司专用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1 总论1、1 评价目得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得法律、法规与规章,控制、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明确用人单位作业场所产生或存在得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与实行得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危害程度、产生得原因,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并对可能造成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得环节提出合理得改进措施与建议,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提供依据,并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1、2 评价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1 年 12月 31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得决定》修正)(2)《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 28 号(1995 年 1 月 1 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 65号(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与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国发[1987]105 号(1987 年 12 月 3 日实施)(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2002 年 5 月 12 日实施)1、2、2 行政规章及法律规范性文件(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安全[2000]第 189号(5)《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法律规范》卫法监发[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