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卫生部有关法规,各实验室应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应用先进方法,统一标准,严谨操作。(二)收集标本应严格查对,防止弄错标本,标本采集后应及时处理并按规定保存。(三)各实验室仪器由专业组长或主管检验师负责维护,定期检查校准。(四)使用合格试剂,按要求准确配制试剂,更换不同厂家或不同批号试剂应作对比,并用室内质控血清监测。(五)实验室所用玻璃器具应干净,吸管及加样器应校准后使用。(六)严格执行各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1.生化检验每天应插入室内质控血清监测,误差应在允许范围,并作好记录,用作参加省室间质量评价的室内质资料。出现失控时,应查找原因,纠正误差后重新检测方可发出报告。2.血球计数仪每天应用原厂生产的质控或省临检中心发放的室内质控品监控,并作好记录,用作参加省室间质量评价的室内质控资料。不同品牌的血球仪应向质控好的机种靠拢的原则,保证结果的准确和一致。应按仪器的提示做好血片的显微镜分类。3.尿液分析仪应用省临检中心发放的质控品定期监控,一定要用显微镜报出尿常规结果。4.免疫检验每批肝炎试剂应用质控血清监测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5.微生物检验室每月应用省临检中心发放的三株标准菌株监测仪器及试卡质量。6.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验标本采集和报告制度,检验结果登记制度,严把质量关。(七)按要求参加省临检中心组织的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作为评价检验质量的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八)各实验室专业组长或主管检验师负责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九)科主任应把质量管理工作作为科室的中心工作来抓,常常检查室内质量控制记录及图表,注重实验室间质量评价,常常与临床各科联系,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