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潜在风险规避在日常工作中,开发单位和物业企业往往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导致的各类 纠纷束手无策,如开发商设计规划时存在的缺陷所引发的事故、小区物业服务过 程中没能及时消除隐患而引发的纠纷、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导致承担 相应的责任、业主人身及财产出现问题后的责任划分等等,究竟如何才能消除潜 在的风险因素?笔者根据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真实案例分析总结出如下几 点预防措施,供物业同仁参考,希望给物业企业以警示。开发单位在设计规划中存在的风险及排除开发单位在设计规划时一定要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场地等在 日后的使用功能上是否适宜,同时在安全性能上是否存在缺陷进行全面考虑。1、娱乐设施设计小区内娱乐设施的选择应适合各个年龄段,尽量不要配置有安全隐患的游泳 池、沙池、秋千、转盘等设施和器械。目前娱乐设施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也是 物业企业与业主产生纠纷的焦点之一。(如确需安装,应在醒目位置加装使用说 明及安全警示,以提醒业主正确使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时检修,发现安全 隐患,及时排除)。在法律上,任何一处公共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应保证此 公共设施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此公共设施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假如公共设 施在设计上存在缺陷却没能及时消除隐患,最终导致人身损害,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其监管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2、小品设计(1)尽量不选用水泥雕塑、饰品及玻璃饰品,水泥经过日照和雨酸的腐蚀极易粉化脱落;玻璃饰品易碎、易脱落;(2)金属、木质、塑料等其他材质饰品要考虑其耐久性和耐腐蚀性,不宜 过多,安装要牢固,不能影响正常通行,不要出现刮碰现象;(3)小区内尽量不要配置喷水池,假如非要设置,水池的深度以 20 厘米 为好,不宜太深,假如非要设置深水池,四周要设置护栏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并 在醒目位置加装明显警示标志),避开儿童和视力不好的业主落水造成损害;(4)拱桥设置不宜过高(踏步防滑处理),避开老年人或儿童在行走时跌倒;(5)流经小区的河流(自然形成)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整体规划(关 键部位要增加必要的防护措施),不能留有安全隐患;(6)其他小品的设置也必须从使用安全上考虑是否存在缺陷。3、房屋设计(1)各类地下室、储藏间等的净高和各类门的门槛高度要严格根据国家强 制性标准《住宅设计法律规范》的规定,车库的净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 筑设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