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负责人:丁国栋 安全负责人:李克兴 技术负责人:付建平 为了进一步确保施工期间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施施工场地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井下动用电气焊的一般规定1、上岗条件:电气焊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品,准备好使用工具、材料
3、检查现场及焊接设备,工具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4、熟悉结构焊接工艺、焊缝尺寸要求,选择施焊方法
5、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通风,必须要有瓦斯检查员和安检员现场监护,明火前要检查施工现场瓦斯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砂箱、水管、灭火器、消防钩、铁锹必备急需,气焊氧气瓶、乙炔瓶运送不得同车运输,必须分装分运
7、电气焊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施工之前,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检员等要做好现场的监督监护工作
8、在进行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地点附近地点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电气焊接过程当中,瓦斯检查员必须每隔 30 分钟检查 1 次施施工场地点的瓦斯浓度
9、电气焊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0、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现场的实际情况,遵守下述规定: ①、电焊、气焊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 10m 的范围以内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2 台灭火器
②、电焊、气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③、电焊、气焊、气割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
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以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④、电焊、气焊、气割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