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在医疗活动过程当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备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养、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当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探讨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针对我科情况,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1
门诊医师制度(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仔细,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法律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法律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镇痛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积极完成门诊治疗,反馈治疗信息,使医疗工作流程通达
(9)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建议请上级医师确诊或收住院
(10)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收其住院,病患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病区监控制度: (1)病人入院 30 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医师报告
(3)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 24 小时、危重病人 6 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8 小时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法律规范,不得缺项
(5)24 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要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探讨、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别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探讨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当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11)病人出院须经过上级医师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