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一、全科医疗科L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查对:即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及查对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3. 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二、药房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和配伍禁忌。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三、检验室1. 实行标本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2. 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检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四、放射室1. 检查时,查对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和目的。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五、康复、针灸室1. 各种康复治疗时,查对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及皮肤。2.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及次数。3.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