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处理的理论与方法探究借款费用处理的理论与方法探究 中图分类号: F8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专门借入的款项是指有明确的用途,并通常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顾名思义,一般借款就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相对于专门借款而言,一般借款在借入时,其用途通常没有特指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财政部 2025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第 17 号准则――借款费用准则,对原有的准则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是企业进行借款费用核算的主要依据和准则
一、相对于旧准则 17 号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 旧准则中对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非常小,仅限于固定资产
17 号文对此作了较大的修订,除了固定资产,还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23 号--借款费用》基本上也是一致的
2.增加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旧准则仅限于专门借款,而 17 号文中可予资本化的借款不仅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还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相关资产而动用的一般借款
新准则的这一变化能更确切地反映我国许多企业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也更符合收益和支出相配比的原则,同时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
3.调整了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旧准则中,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等于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
由于新准则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对于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分别规定了其利息资本化的确定方法
专门借款,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临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