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是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当前,我县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强化政府统计,加强基层统计,改进部门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监督和管理职能,是认清发展形势,全面深刻地认识县情,准确把握经济社会运行脉搏的需要,也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乡镇(场、区)、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实施统计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五有”标准规范统计基础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投入,将统计大型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经费确实困难的乡镇统计站给予适当补助
各乡镇(场、区)也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统计工作经费需要
二、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场、区)、县直各部门、驻长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各乡镇(场、区)都要设立统计工作站,在现有编制内(含现有计统经贸科员)明确3名专职综合统计员
乡镇(场、区)综合统计员在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人员的配备、调整、调动应事先征得县统计局同意
综合统计员负责乡镇(场、区)生产总值核算,对内统一协调和管理乡镇(场、区)内的农经、工业、投资、劳动、贸易、农民收入等专业统计工作;对外统一提供统计资料,避免数出多门
县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尚未成立统计科(室)的,应配备专兼职综合统计员;各村民委员会、社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建筑房地产企业和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应根据统计任务的大小,配备专职第1页